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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1:59:41

我喜欢500字作文

(一):我喜欢500字作文

中国有五千年灿烂的文化历程。从古至今,李白、李清照、吴成恩、鲁迅、茅盾、巴金……一代代文学巨匠用手中的笔描绘出一部部经典作品,流芳于世。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先生的作品,其中《骆驼祥子》是我的最爱。《骆驼祥子》写的是旧时北京城的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从一个有志青年沦落为一个不幸的末路鬼,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劳动人民得不到生活的保障。

老舍先生对祥子、虎妞、小福子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让我进一步体会到旧社会劳动人民的不幸与痛苦。就像书中那位可怜的老车夫,拼了老命拉了半辈子的人力车,到头来只剩下一辆破车,就连煤钱都拿不出来!老舍先生把任务刻画得极其细微,体现出他对旧社会底层民众生活状况观察得细致入微和对黑暗社会强烈不满与深恶痛绝的仇恨。文中的祥子,第一辆车被当兵的抢了去,后来好不容易得到的三十元钱又被侦探敲诈一空,身边的亲人又相继离他而去,一切的一切使他再也无法鼓起积极生活的勇气。于是,他吃喝嫖赌、出卖他人,甚至以自己的灵魂去换得钱财,苟且度日。从此,祥子彻底成了这座城市的寄生虫!

作品中的人物,不管是祥子、虎妞、小福子、二强子,还是曾经威扬一时的刘四爷,都一步步走向了绝境,体现出当时旧社会北京城的黑暗与无奈。我喜欢这部作品,是由于老舍先生对人物刻画的成功。很多当代作家都侧面地描写了人力车夫,但他们仅仅是居高临下地赞美或同情了他们。而老舍先生不是,因为他真正走进了车夫的内心世界。难怪过去了半个多世纪,《骆驼祥子》仍能受到各界人们的喜爱。

老舍先生真不愧为语言大师啊!

(二):我喜欢500字作文

在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弹奏我最钟情的乐器——古筝。

由于八月份我要参加古筝考级,所以我决定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练琴上,有时一天可以弹到五——六小时。可能是因为刚学完曲子,刚开始我有些不熟,总是弹不好。妈妈建议我去古筝“加油站”让老师指导一下。几天后,我弹的曲子变好听了。

奥运会开幕式上,我欣赏了古筝弹奏大师的曲子,那婉转悠扬的曲调,纯熟优美的演奏技巧,使我受了很大的启发。我决定,一定要向他们学习。我练琴的劲头更大了。白天,我练得满头大汗,顾不得擦一擦,妈妈只好把电扇对着我一人吹;晚上,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我坐在窗前,月光如轻纱蒙在琴上,我抬起双臂,用灵巧的指尖拨动着琴弦,一曲曲优美动听的乐曲在小屋中回荡。在《泼水》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傣家泼水节上的快乐;在《洞庭新歌》轻柔舒缓的乐曲声中,我仿佛看到波光粼粼的洞庭湖水,金光照耀,鱼儿跳跃的美景……

终于迎来了考级那一天,我满怀信心地来到考场,弹起了优美的曲子,吸引了大家。弹奏结束,我获得了评委的夸奖。我开心极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弹古筝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快乐。我喜欢弹古筝。

(三):我喜欢500字作文

你一定有自己喜欢的ge言吧!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ge言,让我跟你慢慢来说。 我最喜欢的ge言就是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是什么意思呢?顾名思义,“时”就是表示时间,“及”表示追赶。“时不可及,日不可留”的意思就是:时间是不可能追赶到的,每一天也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时间是珍贵的,浪费了就再也追不回来,我们要在儿时勤奋学习,不虚度光阴。 要问我是如何喜欢上这句ge言的,那就要从四年级的一天说起了。那天,我早早地吃完晚饭,便进书房写作业去了。我坐在椅子上,心想:现在时间还早,先玩一会儿,看一会儿《故事大王》。看着,看着,我入迷了,把作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完全没有了时间的概念。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把《故事大王》看完了,这时已经是晚上8:00了,我便开始做起作业来。可是由于刚才看书的原因,使我的眼睛有点累了,刚写了两三行字,便伏在课桌上大睡起来。这时一阵脚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爸爸,我用手托着腮帮子,做出了一副思考的样子,可其实是想防止我再次睡着。终于,我在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些语文抄写和英语,留下了一大堆作业,等着第二天早上5:00起来继续做。第二天早上5:00,我被父母的脚步声惊醒,一看时钟,已经5:30了!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穿好衣服后,径直冲到课桌前,但是由于昨天留下的作业太多,现在时间又太少,6:30就要吃早饭了,一小时怎么可能做完这么多作业呢。于是,我只能悄悄地带着这么多没做完的作业上学了。当时,我非常懊悔,恨自己不该浪费时间! 从此,我就以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间提醒自己不能浪费时间。

(四):我喜欢500字作文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一本书。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那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盲聋人,叫海伦•凯勒。他是19世界的奇人。读了这本书我更认为他是个名人,因为哑巴会开口说话是一个奇迹。她是个创造奇迹的女性。有一次,我在做道难题时,难住了。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无意中在书房里发现了爸爸常说的一本好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心想,“爸爸把这本书说的那么神奇,还不如看一看!”到我读到海伦虽然是个盲聋哑人,但是他战胜了命运,考上了世界著名的学府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时,我想到了刚才那道题其实不难。如果像海伦那样,我早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发生矛盾了,我们俩几天都不在一起玩耍、回家、学习。这还不算,我们两个还成了死对头,这种情况,保持了很久。有一次我气冲冲的回家,我想:“看一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消消气。在读的时候,海伦告诉我:“朋友的友谊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是啊”我自言自语,“要不要去给他道个歉”。第二天,我给她道了歉,我们两从归原来。还有一次,我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个双手残疾的人,她非常可怜,于是就给了他10元钱,这个老爷爷连连说:“好孩子,谢谢您。”

回家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也是这样的。我想:“原来,予人玫瑰,手有于香……这本书是我不可能忘记的,它像益母一样,教我许多道理,我爱这本书。

(五):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要数我的班主任孙老师了。他从四年级一直教到我五年级。五年级上学期开学不久,我便转到了鹤壁新区。

自转走之后,我一直很想念他。还几次做梦和他交谈呢!孙老师中等个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脸上,显得很有精神。他写的一手“艺术字”把我吸引住了。现在我虽然很少见他的字,但是,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我四年级的报告册和作文本,欣赏他写的字。

虽然他写的字没有书法家写的好,但是,出书法家外,他写的书法是无人能比的!每当我有难题克服不了想放弃的时候,孙老师的那笑容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我遇见孙老师的时候,他不管有没有是,总会停下来,对我问长问短问我在生活上有没有困难,问我学的知识掌握了没有。有时,我把不会的题目告诉他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知道我听懂为止。有时,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了,他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你再想想。相信你自己,能行!”孙老师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我真想对他说:“啊!老师!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

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高洁的爱!”现在,在新的环境中,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时,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以前的班主任孙老师!”

(六):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很喜欢拉二胡,这还有一个过程呢!

在读幼儿园大班的那年,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二泉映月”,那动听悦耳的二胡声在我耳边响起,使我们像来到了杨柳依依的西湖边。当时,我就想:如果我也能拉出这么好听的音乐,那该多好呀!

下午放学后,我兴冲冲地回到家,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学二胡!”妈妈听了,说:“什么,学二胡!那破玩意儿,是在街上卖艺的,我们才不学呢!”但由于我意志坚决,爸爸妈妈也只能屈就。

那是个炎热的星期六,爸爸把我送到少年宫。沈老师开始教我们拉二胡了。首先他教我们最简单的D调,教我们拉1234……他向我们示范了几遍,就让我们自己练。我便拿起弓,拉起空弦。这种声音是那么枯燥,那么难听,让人听了毛都会竖起来。在一旁的爸爸指点我,怎样拉才好。可我怎么学也学不会,我真埋怨我自己是个大笨蛋,连这么简单的都学不会。我着急地直抓头皮。顿时,眼睛里渗出了泪水,不时地涌出眼眶……老师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安慰我、鼓励我。最后,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终于学会了第一支乐曲。

每当过年时,全家人聚在一起,我就会拿出二胡拉上一曲。这时,妈妈的脸上含满了泪花。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毕业生了,每天晚上作业很多,根本没有时间拉二胡。但每到双休日,我总要拿起我心爱的二胡拉上几曲。

如今,我已经考七级了,会拉许多乐曲。每当学校里要举办联欢会的时候,我都会拿着心爱的二胡去庆祝节日。我在教室里拉二胡时,同学们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里比吃了密还甜。

我越来越喜欢拉二胡了,那音乐中能渗透出人的喜怒哀乐,也能让人忘去烦恼。它既灵活了我的手指,也使我的思维更活跃。二胡,你让我进入了音乐的殿堂,我将永远誓你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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