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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23:59:54

我的自画像作文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1】:

我叫xx,身高1。33米,体重40公斤。

我长得虎头虎脑,一看就叫人喜欢。我理着小平头,头发又黑又浓,像一片茂密的小森林。大概是因为我头大的缘故吧,我的眼睛也很大,很有神。我体形上最大的特点就属我的将军肚了,走起路来一鼓一鼓的,像一个大足球。我最喜欢穿休闲装了,因为它们穿起来很舒服,最适合我。

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对小事从不计较。踢足球、打篮球、玩滑板、骑自行车,都是我的最爱。但是有时我也很胆小。夜晚,上楼梯的时候,没有路灯,在黑漆漆的楼道里,我总怕摔跤,还怕有传说中的“鬼”突然出现。其实,我也知道,我这是自己在吓自己呢!

我还是一个车迷,许多牌子的车我都认识,我还知道这车是属于什么系列的。只要是双休日,我就会到出售汽车的连锁店去看车。那里的好车太多了,每次我都仔细欣赏,连家都不想回了。我常幻想着自己能开着车在公路上飞奔,可妈妈说要年满18岁才能拿到驾照呢,哎!我这个愿望目前还是不能实现。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子汉。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2】:

我是一个小男生,长得挺清秀的。一张鹅蛋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那是长期看书的结果。我酷爱溜冰。

有一次,我和两个弟弟去一个公司旁的空地上溜冰,爸爸和阿姨陪着。我们一直滑呀滑呀,从七点一直滑到了八点半。当爸爸来叫我们回家时,我们还吵着要滑。

我也很爱看书。四大名著被我看了不下二十遍;《金银岛》我看得如痴如醉;《苦儿流浪记》我越看越有味,被苦儿的悲惨的遭遇深深地感动着;《雾都孤儿》使我回味无穷,为狄更斯精湛的文笔深深地吸引着。我还喜爱电脑。什么音乐电影,我全看;什么网游游戏,我全玩;什么新闻报道,我全读;什么虚拟世界,我都流连往返。

这就是我,一个爱好广泛的小男生。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3】:

我常对着我的自画像问:“我是谁?”

现在我明白了,我是一个天性好动,乐于助人的女孩儿。

我长着乌黑的头发,一双眼睛虽然不很大,但炯炯有神。笑的时候不时还露出两个小酒窝,圆圆的脸上还有一颗小小的黑痣,你可能以为我的模样不咋的,同学们还送我一个雅号“扫烟囱的”。哼!可我自己觉得还是一个字“美”!因为我的美不仅仅是外表,而是心灵。

我心灵美突出的表现是助人为乐。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同为的笔谁没了,要向我借笔,不小心碰了我的胳膊一下,我手中的那笔在作业本子上深深的划了一道,留下了种种的墨迹。他忙帮我把墨迹擦掉,然后又急忙向后面的同学去借笔。他当时以为我生气了,就低着头不敢看我。其实我并没有生气,我拍拍他的肩,忙把笔递给他,他高兴得凑到我的耳边对我说:“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你看,这就是我,一个不斤斤计较又乐于助人的活泼女孩儿。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4】:

在我们的全家福里,有一个胖乎乎的长得很帅的小男孩,年龄大约八九岁,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红润的嘴唇像涂了口红似的,白里透红的脸像一个圆圆的苹果。这个人就是我。

爷爷奶奶说,我是家里会拆不会装的“发明家”。记得我四岁的时候,我想知道手机里面到底有没有人在说话,我趁爷爷不注意,偷偷地把他的手机拆了,一看,没人!当我要把手机装回去时,可不管怎么弄,都装不回去了。只好把散了架的手机还给了爷爷。爷爷知道怎么回事后,哈哈大笑,送了我一个“发明家”的“美名”。

爸爸妈妈说,我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我在家里经常帮妈妈做家务,爸爸妈妈累的时候,我会帮他们捶背按摩。

同学们说,我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当我看见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总是尽力帮助他。记得有一次同桌吴晓明忘带笔了,我毫不犹豫地把那支爸爸刚给我买的我舍不得用的笔借给了他。

这就是我,一个人见人爱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5】: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封云帆,同学们都叫我“封神榜”。我是个比较文静的女孩,芳龄十岁了。

实不相瞒,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头发平时扎成马尾辫可漂亮了,只是一洗完澡,头发散着,就有些像“疯子”了。

哦,还有,我爱好广泛,平时的我,喜欢在家练练书法,所以嘛,我的硬笔书法可是得过一等奖的哦!对了,我还爱好葫芦丝,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吹上一小段,所以我就成了葫芦丝“高手”!

说了这么久,我还没告诉你我的特点呢,告诉你,我的特点是个头高,别看我才五年级,可我的个头却达到了1。62米,还别说,我这高个头还帮过我不少忙呢!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独自在家,到吃午饭时,碗放在高高的碗橱上,这时高个头可帮了我的忙,使我轻而易举的拿到了碗。

还有一次,我和妹妹在打羽毛球,忽然,妹妹一个“倒挂金钩”把羽毛球打到了冰箱的“头上”,这下才1。2米高的妹妹可犯了难,而我却踮起脚,毫不费力的拿到了球。怎么样,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6】:

有一个小男孩叫刘逸飞,上小学三年级了。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他吧!

他长着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儿,一个塌鼻子上驾着一副小眼镜。他还长着一对大耳朵,人们都说这样的耳朵可以当大官。他还有两颗大板牙看起来像是兔子的牙齿。但是他那两颗大板牙不是用来吃青草的,而是用来吃胡萝卜丝的。

他非常的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妈妈允许他在睡觉前看几本好书,他高兴的都合不拢嘴了。所以他早早的上了床,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来。天已经很晚了,妈妈进来了说:“太晚了,快睡觉吧。”他不情愿的放下了书躺在了被窝里,妈妈关上了灯走了出去但是他的心还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他轻轻的跳下床打开灯,继续看起书来。就这样持续了几天,他的视力逐渐下降,妈妈似乎发现了他的秘密。

他的优点很多,比如: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准确率高……但是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的缺点也不少,比如:马马虎虎,红领巾经常忘记带,水彩笔也丢了不少。这还不算什么,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基础知识答得一塌糊涂。就这样让他与100分失之交臂。

他就是我,一个阳光帅气的小男孩,你喜欢我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7】:

我是个开朗的男孩,今年10岁,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张璟澄,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有一个锦绣的前程。

我浓浓的眉毛下边嵌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像算盘珠炯炯有神,十分精彩。我的眼睛上还戴了一副眼镜,让我看起来很有学问。我的嘴巴能说会道。开心的时候嘴巴弯弯的,不开心的时候嘴巴翘的老高老高就像对人开大炮一样。我性格幽默、阳光,当然我的嘴和我一样很幽默。我喜欢打羽毛球、看书,我看书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有一次,我不知不觉地看完了整本书已经是晚上12点钟了,妈妈醒来后来到我的房间看着我说:“超级大书迷,快点睡觉喽”,这下你们可认识我了吧,一个智慧、帅气的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8】:

Hello!大家好,我叫侯争志,现在在天津市河西区新会道小学六年级学习。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长头发。我今年12岁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

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

我的缺点就是爱掉“金豆豆”。咳,你可别笑,这也是我的爱好哩!养的宠物死了,哭!受同学欺负,哭!考试不好,哭!看书看到感人处,鼻子一酸,又落下两排“大珍珠”。不过,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古人云:“当笑则笑,当哭则哭,无须掩饰。”

要说我不爱的,就数运动了。体育成绩自然不好了。三年级时,垒球扔个四五米顶天了,成绩还没过70分。不过,这个缺点,以后我要改。

我这个人,不仅爱哭爱笑,爱读书爱剪纸,还爱交朋友。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9】:

Hello!我的名字叫周水仟。公元二千年时出生,生肖当然是条威武不屈的龙了。

我圆圆的似大苹果的脸上长着两道眉毛(奇怪得不知道该怎们形容),眉毛下面的眼睛像两颗小小的葡萄睁得再怎们大,也不即人家一半大。因为遗传基因等因素不得戴上150°的眼镜。鼻子也不高,算一般。樱桃小嘴算厉害,一口能吞下一个小笼包,嘻嘻。俗话说:“耳大招风。”我的耳朵很大,冬天有冻疮,这是我的烦恼。你别以为我是长发飘飘的女子,我是一头短发。曾经有一头短发而且乌黑亮丽的我,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可恶的老妈‘咔嚓’一剪刀剪掉了。所以现在留长发是我的梦想。我今年已经11岁了,但我的身高已超过155厘米了,体重嘛,我不说,这是我的隐私。

我有很多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成绩优秀、助人为乐。。。。。。缺点我不说。我的爱好是阅读、写作文。我嗜书如命,怎们劝也不能让我不看书。我放假在家时,一天要写4、5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当一位作家。我会朝这个梦想奋斗!我的偶像是四小书生之一的胡歌,他的专辑、签名我都有。老妹称我为“胡歌迷”,哈哈。

这就是我——周水仟!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10】:

映着明媚的阳光,一个身穿白色T恤,肩背深蓝色跨包的的少年面带灿烂的笑容,向一(2)班教室信步走来。这就是我——朱卫欣。一个活泼开朗、充满自信,健康快乐的男孩。

我的爱好非常广泛,乒乓球、羽毛球、声乐、英语、下棋、排球我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要属看书了。

小时候,我最爱看《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伴随着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到了三四年级,《爱的教育》,《汤姆索亚历险记》、《金银岛》等又和我共度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后来,我慢慢开始看一些世界名著了。于是我又看起了《基督山伯爵》、《简爱》、《朱自清散文集》等。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每当我拿起书后 ,我就会忘记一切。有一天晚上,妈妈要我睡觉,可我想看书,妈妈不让,我突然灵机一动, 假装睡下, 待妈妈走后,我小心的把手电筒藏在袖子里,然后用被子把头捂住,开始躲在被子中看书,这一看就看到了12点多。 直到妈妈晚上来看我时, 才依依不舍的睡下了。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听音乐,古典的、流行的、摇滚的我都喜欢,听音乐不但能使人消除忧愁,还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

这就是我,一个快乐的小书迷。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11】:

我的名字叫任鹏豪,长得胖胖的,有点虎背熊腰的样子;一对小眼睛乌黑发亮,在弯弯的像小桥一样的眉毛下面,挤巴挤巴地常常像一条缝;鼻子很大,至少有1千克以上;耳朵就像两个“B”,在圆圆的脑袋两边晃来晃去;一张大嘴,两口就能吃完一个大粽子;手也很大。手指也很长,最长的手指占全手的一半长。别看我四肢发达,头脑却很灵活。

我特喜欢吃肉,哪顿饭没肉就不想下咽。有一天中午,菜里没放一片肉,我实在不想吃,就央求爸爸妈妈带我出去吃。他们都说下午有事没有时间,只好作罢。下午的体育课,我差点饿昏。

我最喜欢数学。在数学课上,只要老师提出问题,我都能回答出来,哪怕只有一个人举手,那一定是我。我在数学考试中,最少的是84分。在第十四届奥数比赛中,我还得了二等奖呢?

我的爱好是打篮球。

有一次我与我们班四个同学一起打篮球,一共五个人,怎么分组?数我个子高,不用说,我只能和其中的一个同学一组,另外的三个人一组。

我们先发球。我的伙伴一使劲,就把球扔到了我的手里。我在场边来回地跑,他们三人死拦,我怎么也没办法投篮。我把球拿在手里急中生智,向他们当中的一个队员的脚上扔去。球轻轻地砸在了他的腿上,又反弹到界外。

又是我们发球,他们可不敢再死拦了。我冲在场心,越过他们的“人墙”,一个三步篮,轻松地把球投进了。

怎么样?我还是比较灵活的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篇12】:

我有一头乌黑光亮的短发,两弯不浓不淡的眉毛不偏不倚地座落在两粒黑珍珠似的眼睛上方,两排长长的眼睫毛像两把扇子忽闪忽闪的,一个稍有点塌的鼻子笔直地挺立在脸中央,下面是一张鲜红的小嘴,轻轻一笑,咧开的嘴唇里露出了两颗硕大的门牙。

别看我肚子大大,脸儿圆圆,一副蔫性子的模样,其实我很活泼,也会许多本领呢:坐在电子琴前,我可以给你弹上一首优美的乐曲;拿起乒乓球拍,我可以和你对上几个回合;抓起画笔,“刷,刷,刷!”几分钟我就能完成一张形态逼真的素描画……。

看到这儿,你大概已经猜到了吧,我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孙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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