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的是一个叫丁尽的小孩为寻找自己失踪的弟弟当当,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在寻找的途中,无意间救了一只快要被屠户杀死的小狗,这只小狗始终对丁尽不离不弃。但丁尽却又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深山里当黑矿工。后来亮疤不小心掉入猎人的陷阱,丁尽救了他,这才让亮疤良心发现,把丁尽颗了出来
玖了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这个叫丁尽的孩子太勇敢了,竟然能够为了找弟弟,连命都不顾了,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丁尽这个孩子也很天真,不然也不会被人骗到深山去当黑矿工了。当然,他也很善良,不然他怎会去救那只小狗和去救对自己不好的亮疤呢?换做是我,我一定不会救小狗,因为这很冒险,万一被抓到了也不知道会怎样。而救一个把自己骗到这当黑矿工、让自己不能回家的人,那是更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丁尽绝对比我天真,比我勇敢,更比我善良、大度。
我以后一定要向丁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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