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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相关问答题
公司法
更新时间: 2024-03-29 12:56:31

1、【题目】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答案:

分配顺序: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似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前一顺序的债权受偿后,没有剩余财产的,后一顺序的债权不能受偿,破产程序也就此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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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破产撤销权

答案:

撤销权又称为否认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与他人进行的欺诈行为或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有损害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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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论述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答案:

(1)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债券的投资人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因而投资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其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处理准则适用于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的一般原则;公司股份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财产的终极所有者,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因财产所有权转化而形成的股权关系。并且,股东和公司分别是独立的“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也不适用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的一般准则,而是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与公司关系的处理原则来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2)投资主体的权利内容不同

公司债券持有人因其享有的是债权,故不享有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权,也不得干预公司内部事务的决定及执行。其对公司的权利就是按期收回本息,而公司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则负有无论经营好坏必须按时偿还本息的义务,否则,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一系列股东权。其中的资产受益权实现的程度取决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并随之而变动。而且,股权是没有到期日和偿还期的,股东通常无权要求公司“还本付息”。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必须在债权人之后行使其对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3)获得权利的对价形式不同

公司债券的认购仅限于金钱给付;股权的获得,其对价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法律允许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4)发行时间上的差异

公司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后、而不能在公司成立前发行;股票既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即公司成立前)发行,也可在公司成立之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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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答案:

(1)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分)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3分)

(4)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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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答案:

(1)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分)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3分)

(4)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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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公司发起人

答案:

发起人是指向公司 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 ,并 策划、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的公司 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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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关联关系

答案: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直接 或者 间接控制的企业 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 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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